人民網(wǎng)北京5月14日電 (彭波、常洪波)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下發(fā)《關于在全國檢察機關繼續(xù)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全國檢察機關將正在開展的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延長至2015年年底。
通知指出,2015年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重點,一是攜款潛逃案件多的重點地區(qū),二是犯罪嫌疑人職務高、攜款潛逃數(shù)額大、社會反響強烈的重點案 件。最高檢將在全面摸排的基礎上確定追逃追贓的重點省份,適時推出第二批追逃追贓重點案件,實施掛牌督辦。各省級檢察院也要確定重點市、縣,創(chuàng)造條件再掛 牌督辦一批追逃追贓重點案件。各級檢察機關要強化責任落實,確保每一起追逃案件都有專門人員負責,不錯過任何一個追逃和勸返機會。
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研究職務犯罪嫌疑人潛逃、藏匿的規(guī)律和特點,靈活運用引渡、遣返、異地起訴和勸返方式,因案施策開展緝捕工作。用足用好法律 規(guī)定的搜查、扣押、凍結(jié)和司法協(xié)助等偵查措施,第一時間切斷犯罪嫌疑人外逃和賴以生存的資金鏈。積極探索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開展追贓工作,盡最大努力為 國家挽回經(jīng)濟損失,決不讓腐敗分子在經(jīng)濟上撈到好處。
